作為專業人士
,責罵管理部門失職或許並不可取
。專業人員的價值在於提出切實可行的改進方法或路徑
。 對欄杆設置的現狀
,改進仍然存在兩個機製上的困難
。 第一
,在程序上
,由於有《城市道路交通設施設計規範》
,在馬路上使用欄杆是正當的
。雖然這個標準明顯和上位標準有衝突
,但這不會被基層管理者關心
,甚至會被故意忽視
。因此
,亟須統一標準體係的思路
,修改條文並及時普及培訓
。從理論上講
,這是緊急且相對容易做的事情
。 然而
,這在現實中未必容易操作
。首先
,承認標準出錯
,這似乎是從未遇到過的
,會讓一些標準編製者難以接受
。觀點雖然不同
,但在特定背景下都有合理性
。因此
,不討論背景
,就會雞同鴨講
,難以建立共識
。 所以
,需要討論的問題是
:什麽樣的欄杆是安全的
?如何認定一種安全的欄杆
,如何使用
?這都需要去討論並形成共識
。 現有的技術儲備
,並不足以支撐立即建立新的標準體係
。查詢文獻網站
,與欄杆相關的研究文獻並不多
,其深度也不夠
。這是專業人員麵對的現實。 第二
,在現有路網結構下
,欄杆仍有大量剛需
。不管寬馬路
、窄馬路
,都存在著需求複雜和流線多樣的使用者
,道路秩序難以維持
,管理者不得不使用欄杆來強製分隔
。 這些強製分隔的剛需的形成
,無疑指向現有標準體係裏的一個基礎性問題
,即道路分類引起的用路者無序
。 “用路者無序”這個問題
,簡單來說就是
,規劃設計形成的城市路網
,並沒有給所有用路者提供到達目的地的合理路徑
,導致一定比例的用路者按照自己的想法走捷徑
。越不合理的路網
,就會出現越多的欄杆
。這個問題可以一直溯源到道路的頂層技術——即道路功能與土地使用的適應性
。問題越往上溯源
,其影響麵越大
。 無序的土地使用
,形成了無序的商業和路網
,也誘發了用路者無序
,導致用路者更多地暴露在危險空間
。用路者追求便利的天性
,又會增加危險
。在現狀道路上
,與使用欄杆的風險相比
,無序穿越的風險更大
。因此
,沒有一個決策者敢做出取消欄杆的決定
。畢竟
,如果不能避免傷害
,就隻能減少傷害了
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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